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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药监局部署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作者:更新:2012/2/28 14:16:51已有: 人关注

    2月24日下午,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局接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系统集中整治行动。省局胡晓抒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叶耀宇副局长主持会议,朱勤虎副局长、俞善浚副局长、吴应年驻局纪检组长、范乐生副巡视员出席会议。


      胡晓抒局长指出,近年来,全系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大力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监管,深入排查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下大力气解决影响群众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净化,涉药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得到持续强化,我省药品安全形势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


    胡晓抒局长指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是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向社会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他强调,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局的部署要求上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局要尽快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局要求,“一把手”领导要亲自挂帅总负责,分管负责同志要集中主要精力抓好集中整治。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紧制订细化实施方案,并同步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配合支持。要大力引导企业主动有效参与,自觉投入到集中整治行动中来,开展有计划有质量的自查自纠。要建立健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加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


    三是突出整治行动重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药品生产领域要着力解决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生产、以化工原料代替原料药、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擅自接受委托加工等突出问题;药品批发领域要着力解决走票挂靠、出租证照、票据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药品零售领域要着力解决非法药品进入合法渠道、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处方药不按规定销售等突出问题。


    四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办一批案件。要进一步发挥“四方联席会议”、“7+1”药品稽查联防协作、打假保名牌等制度机制的作用,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要以假冒知名品牌药品、高风险药品、通过互联网和寄递渠道违法销售药品、明显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药品等为重点,依法严查彻查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要完善案件督查督办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确保全系统在执法办案上保持政令畅通,形成强大合力。要整合内部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注意固定证据,并立即移交稽查部门调查处理。要综合运用产品抽验、不良反应监测等手段,深入排查各类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到位。


    五是坚持搞好宣传发动,形成强大活动声势。要及时、主动、准确发布集中整治行动相关信息,引导公众客观理性看待药品安全问题。要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提高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诉求的能力。要搞好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要充分运用各地集中整治行动中取得的大案要案查处成果,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涉药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要通过适时曝光查处的药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达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和警示教育社会的目的。


    就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叶耀宇副局长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局和省局会议精神。要把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切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要全面摸清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并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要突出工作重点,对重点检查单位、重点整治内容、重点药品品种实施重点监管。


    三要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并重。要始终保持药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严”字当头,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要健全完善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各项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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